《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颁布与实施
《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9-1-2013已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改善居住建筑热环境,规范采暖(供暖)、空调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天津市制定了《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组织已于2013年5月18日颁布了《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并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标准中把窗墙面积比、建筑外窗的热工性能、外窗遮阳系数和外窗气密性都作为强制性条文。具体指标要求如下: 1.居住建筑的窗墙面积比限值及最大值:居住建筑的窗墙面积比限值及最大值见表1。 表1 居住建筑的窗墙面积比限值及最大值
2.住宅建筑的层高大于3.0m时,应按照表2的要求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 表2 建筑物耗热量指标(W/m2)
3.建筑外窗热工性能限值:建筑外窗热工性能限值见表3 。
4.建筑门窗的气密性能: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外窗的气密性能不应小于1.0m3/m·h。 5.外窗遮阳系数:外窗遮阳系数(SCC)不应小于0.55,且最小不应小于0.45。当小于0.55时,必须按照本标准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应以建筑物耗热量指标为判断,并应符合表2的规定。 《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9-1-2013的颁布实施,建筑外窗的传热系数应最小值应达到1.5(w/m2·K)。这将给我们节能性价比高的高性能塑料门窗再次带来发展机遇。 表3 建筑外窗热工性能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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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9-1-2013已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改善居住建筑热环境,规范采暖(供暖)、空调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天津市制定了《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组织已于2013年5月18日颁布了《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并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标准中把窗墙面积比、建筑外窗的热工性能、外窗遮阳系数和外窗气密性都作为强制性条文。具体指标要求如下:
1.居住建筑的窗墙面积比限值及最大值:居住建筑的窗墙面积比限值及最大值见表1。
表1 居住建筑的窗墙面积比限值及最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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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向 |
限值 |
最大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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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
0.3 |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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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 |
0.35 |
0.45 |
|
南 |
不应小于0.3且不应大于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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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宅建筑的层高大于3.0m时,应按照表2的要求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
表2 建筑物耗热量指标(W/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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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层的建筑 |
4~8层的建筑 |
9~13层的建筑 |
≥13层的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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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
11.2 |
10.0 |
8.9 |
3.建筑外窗热工性能限值:建筑外窗热工性能限值见表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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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外窗朝向 |
K[(w/m2·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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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层的建筑 |
4~8层的建筑 |
≥9层的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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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向 |
1.5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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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向(含凸窗) |
1.5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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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向(含凸窗) |
2.0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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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筑门窗的气密性能: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外窗的气密性能不应小于1.0m3/m·h。
5.外窗遮阳系数:外窗遮阳系数(SCC)不应小于0.55,且最小不应小于0.45。当小于0.55时,必须按照本标准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应以建筑物耗热量指标为判断,并应符合表2的规定。
《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9-1-2013的颁布实施,建筑外窗的传热系数应最小值应达到1.5(w/m2·K)。这将给我们节能性价比高的高性能塑料门窗再次带来发展机遇。
表3 建筑外窗热工性能限值

